股吧首页 > > 正文
  •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8 22:08:14 股吧网页版
阿特斯: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
况的报告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在 2024 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毕马威华振于 1992 年 8 月 18 日在北京成立,于 2012 年 7 月 5 日获财政部
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2012 年 7 月 10 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 2012 年 8 月 1 日正式运
营。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 2 座办公楼 8 层。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 241 人,注册会计师 1,309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300 人。

毕马威华振 2023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 98 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
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 5.38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3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经评估,近一年毕马威华振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毕马威华振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
同时出具了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以及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经审计,毕马威华振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毕马威华振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毕马威华振根据审计准则要求,就审计工作范围、审计方案和计划、年报审计要点及风险评估程序、总体审计结论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审计师与公司管理层以及审计委员会的沟通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1 月 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
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内审部门及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向审计委员会进行公司审计计划介绍,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对公司 2024 年度审计计划进行了沟通。

(二)2025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
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毕马威华振在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具备为上
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义务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