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0
证券代码:688469 证券简称:芯联集成 公告编号:2025-025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
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2021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形成董事会决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形成监事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名单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
2、2021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 2021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形成股
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公司于同日完成了股票期权的授予(本次激励计划不设预留权益),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为 568 名公司员工,共分为两个行权期,每期可行
权 50%,每期的行权条件为同时满足当期公司层面考核条件与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条件。
3、2022 年 7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并形成董事会决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考核条件达成情况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除离职员工外,参与第一个行权期考核的激励对象共 514 名,根据公司层面考核结果以及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实际达成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考核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502 名。
4、2023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考核条件达成情况的议案》,除离职员工外,参与第二个行权期考核的激励对象共 468 名,根据公司层面考核结果以及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实际达成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考核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464 名。
5、2023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形成董事会
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员工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形成监事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鉴于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丧失适格人士的资格,不再符合行权条件,在达成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考核条件的激励对象中,实际可行权激励对象为 449 名。
6、2024 年 6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并形成董事会
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员工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形成监事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员工期权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鉴于第一个行权期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及行权期届满未行权,注销其所持有股票期权 261.54万份,对应公司股票 261.54 万股;鉴于第二个行权期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考核条件未达成导致其丧失适格人士的资格,不再符合行权条件,注销其所持有股票期权 776.76 万份,对应公司股票 776.76 万股;在达成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考核条件的激励对象中,实际可行权激励对象为 428 名。
7、2025 年 5 月 1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将对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 378.82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为“自首发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次日起至上市之日起24 个月内”,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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