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联集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绍兴中芯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48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69,200.00 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5.6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62,748.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25,471.45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37,276.55 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5 月 5 日全部到位,并经天职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 2023 年 5 月 5 日出具了《验资报
告》(天职业字[2023]33264 号)。
2023 年 6 月 8 日,保荐机构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商)全额行
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公司在初始发行 169,200.00 万股普通股的基础上额外发行25,380.00 万股普通股,由此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144,412.2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3,347.05 万元,超额配售募集资金净额为 141,065.15 万元。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于 2023 年 6 月 9 日将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对应
的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划付给公司。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于 2023 年 6 月 9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35399 号)。
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后,公司在初始发行 169,200.00 万股普通股的基础上额外发行 25,380.00 万股普通股,故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 1,107,160.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28,818.50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078,341.70 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044,555.29 万元。募集资金
余额为 47,026.18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1,107,160.20
减:保荐及承销费用(不含税) 25,569.80
实际收到募集资金金额 1,081,590.40
减: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44,555.29
其中:募投项目前期投入置换金额 166,000.00
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358.98
募集资金到账后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741,138.43
支付其他发行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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