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铁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哈铁科技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26 号),公司首次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2,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3.58 元,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29,6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8,531,974.55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11,068,025.45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全部到位,并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出具了致同验字[2022]第230C000569 号《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
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2 年 10 月 11 日披露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优化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6686 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含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2 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 2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哈铁科技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2 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含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依据 2023 年 12 月 4 日召开的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关于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优化管理的议案》,在授权额度内使用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未能在授权期限 2024 年 12 月 4 日之前及时赎回这部分
资金,而是于 2025 年 1 月 5 日赎回。因此,2024 年 12 月 5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9 日期间,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存在授权空窗期;2024 年 12 月 30 日
至 2025 年 1 月 5 日期间,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金额超出第二届董
事会第 2 次会议授权的人民币 7.2 亿元额度。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3 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 3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对 2024 年 12 月 5 日至 2025 年 1 月 5 日期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事项进行追认,并将第二届董事会第 2 次会议授权额度调整为 9.6686 亿元,为便于管理,授权期限将与第二届董事会第 2 次会议保持一致。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2024年12月5日至2025年1月5日期间无新增购买的理财,在此期间进行现金管理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主要系前次理财产品尚未到期资金。不存在将募集资金借出、拆借给关联方使用等违法违规情况,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造成不利影响,未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系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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