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10 16:51:54 股吧网页版
美芯晟: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1


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 8 号华润大厦 20 层
邮编:100005
电话:(86-10) 85191300
传真:(86-10) 85191350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junhebj@junhe.com
关于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国现行有

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仅为法

律适用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

区的法律法规)及《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

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

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

等议案所表述的相关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合法性发表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所指派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会议,并根据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

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在对

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核查的过程中,本所假设:(1)公司已提供了出具本法

律意见书所必须的、真实、完整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件,不存在任

北京总部 电话: (86-10) 8519-1300 上海分所 电话: (86-21) 5298-5488 广州分所 电话: (86-20) 2805-9088 深圳分所 电话: (86-755) 2939-5288
传真: (86-10) 8519-1350 传真: (86-21) 5298-5492 传真: (86-20) 2805-9099 传真: (86-755) 2939-5289
杭州分所 电话: (86-571) 2689-8188 成都分所 电话: (86-28) 6739-8000 西安分所 电话: (86-29) 8550-9666 青岛分所 电话: (86-532) 6869-5000
传真: (86-571) 2689-8199 传真: (86-28) 6739 8001 传真: (86-532) 6869-5010
重庆分所 电话: (86-23) 8860-1188 大连分所 电话: (86-411) 8250-7578 海口分所 电话: (86-898……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