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作为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就 2024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第二届董事会审议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
分别为杨莞平女士、李艳和先生、陈玲玲女士(2024 年 4 月 28 日,刘柳胜先生
卸任审议委员会委员,陈玲玲女士开始担任审议委员会委员),其中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杨莞平女士担任召集人,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集 4 次会议,会议的组织、召开及表决均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无缺席情况,会议议案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序 会议 召开时间 审议议案
号
2024 年 4 1.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
月 27 日 况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
第一届董 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
事会审计 议案
1 3.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委员会第 4.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二次会议 5.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
案
9.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0.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1.关于 2023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 年 8 1.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第一届董 月 28 日 案
事会审计 2.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委员会第
三次会议
2024 年 10 1.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董 月 29 日 2.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
事会审计 案
3 委员会第
四次会议
2024 年 12 1.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第二届董 月 11 日
事会审计
4 委员会第
一次会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和指导,公司建立并健全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及治理制度,不断优化内部控制制度,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相关要求。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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