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688458 证券简称:美芯晟 公告编号:2025-017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以邮件形式发出,并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线上通讯会议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元军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会议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认真审议了提交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经逐项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本着对公司以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在公司合规运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公司财务检查等方面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及督促等职能,有效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6.50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8.00 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
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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