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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9 17:48:21 股吧网页版
有研粉材: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688456 证券简称:有研粉材 公告编号:2025-019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研粉材或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 2024 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行股票具体内容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 20%,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总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0%。
(二)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 名(含)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
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三)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同意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根据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定价基准日前 20 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四)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五)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4)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股票上市地点

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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