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捷智能”、“上市公司”或“公司”) 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科捷智能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
1 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
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保荐机构已与公司签订《保荐
2 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 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
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 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
3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 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
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式,了解公司业务情况,对公
司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 2024 年度公司在持续督导期间
4 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 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
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 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岀现违法
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 2024 年度公司在持续督导期间
5 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 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
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岀现违法违 事项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
督导措施等
6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导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
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 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
做岀的各项承诺 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
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岀的各项
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 保荐机构督促公司依照相关规
7 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 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
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 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 保荐机构对公司的内控制度的
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 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
8 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 查,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
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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