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翔金泰”或“公司”)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及《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严格遵循客观、公正、独立的履职原则,依托专业能力审慎行使独董职权,通过全程参与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在重大决策中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与中小投资者权益,忠实履行勤勉义务,为完善公司治理作出专业贡献。
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完成换届选举,本人继
续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履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现将本人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胡耘通先生,1982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
师、法学博士、教授。2011 年 6 月至今,任西南政法大学教授;2011 年 11 月至
今,任重庆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律师;2020 年 4 月至今,任重庆康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0 年 5 月至今,任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 月至今,任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0 月至今,任瀚华金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独
立董事。
任期内在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
员会委员;2024 年 12 月 24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任第二届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任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发行的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情形。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未对公司 2024 年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本人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回避表决,对公司各届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其他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大会
是否连续
姓名 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缺席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 大会次数
议
胡耘通 7 7 0 0 否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本人亲
自参与了上述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积极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年度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以及公司年度财务状况,仔细审阅了 2023 年度审计报告、2023 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充分发挥了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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