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5 18:22:04 股吧网页版
智翔金泰: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6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2012 年 3 月 2 日,注册地
址在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
生。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 人,注册会计师 178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信永中和 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 40.4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30.1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96 亿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董事会审议。公司于 2024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
理层按市场价格洽谈确定审计报酬。2024 年 6 月 18 日,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公司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签署的审计及相关专业服务协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已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4年度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分别完成了审计程序,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此外,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还对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时,按照审计相关专业服务协议的约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满足各类监管要求,提供了专项报告服务。

综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已全面履行协议约定,提供了审计及其他相关专业服务,并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及过往审计工作质量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 年 4 月 16 日,
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4 月 1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计
委员会通过现场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合伙人和签字会计师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审计相关事项、审计程序执行情况及审计结果的汇报,对委员关注事项进行了沟通,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职能,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及执业能力进行了全面审查。在 2024 年度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了充分的沟通与讨论,全程监督审计工作的执行情况,切实履行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4 年度审计服务中保持了高
度的独立性,工作勤勉尽责,展现了优秀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按时保质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其他相关专业服务任务。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