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2024 年度,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4 年 12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二届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与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同,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独立非执行董事陈利先生担任,委员是非执行董事蒋仁生先生和独立非执行董事胡耘通先生,独立董事人数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 1/2 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5 次会议,所有委员均亲自出席历次
会议,无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情形,审计委员会决议均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报告;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2024 年 1 月 16 日,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召开,审议了《关
于公司 2023 年度内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并形成了委员会决议。
2024 年 4 月 16 日,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召开,审议了《关
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并形成了委员会决议。
2024 年 8 月 16 日,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审议了《关
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内审工作计划及 2024 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形成了委员会决议。
2024 年 10 月 25 日,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审议了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2025 年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并形成了委员会决议。
2024 年 12 月 24 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审议了《关
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并形成了委员会决议。
三、审计委员会工作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具体如下:
(一)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一是审核财务报告。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了公司 2023 年度报告、2024 年第
一季度报告、半年报告、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行为,亦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二是监督年度报告审计。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023 年度报告期间,审计委员会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总体工作计划开展审计工作,及时报告进展情况,对事务所提交的审计报告进行审核,并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有关情况。审计委员会认为,在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审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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