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翔金泰”或“公司”)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及《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审慎行使独立董事权利,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并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履行了诚信、勤勉的职责和义务,为公司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完成换届选举,本人继
续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履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现将本人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陈利,1977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管理学博士、重
庆工商大学财务管理学教授、硕士生导师。2000 年 10 月至 2005 年 7 月,任四
川师范学院中文系团委书记;2005 年 8 月至 2012 年 12 月,任重庆工商大学会
计学院学团办主任;2009 年 9 月至今,历任重庆工商大学会计学院国际项目主任、专业建设主任、副教授、教授;2022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任期内在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2024 年 12 月 24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任第二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任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均
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发行的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情形。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未对公司 2024 年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本人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回避表决,对公司各届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其他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大会
是否连续
姓名 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 大会次数
议
陈利 7 7 0 0 否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本人召
集并主持了上述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负责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024 年度本人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期间,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本人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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