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6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决议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第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
式召开。会议通知已提前向全体独立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 3 人,经与会独立董事一致推举,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黄宏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勤勉尽责、客观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预计 2026 年度关联交易额度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基于公司业务需要、企业社会责任而开展,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交易双方皆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交易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或对关联方产生依赖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审议结果:各项子议案《关于向江苏国强兴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原材料、商品、产品等事项》《关于向宁波尤利卡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原材料、商品、产品等事项》《关于向常州朗伯尼特新能源有限公司购买燃料和动力等事项》《关于向宁波尤利卡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产品、服务、商品等事项》《关于向常州朗伯尼特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租赁等事项》《关于湖南弘慧教育发展基金会公益捐赠等事项》均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特此决议。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黄宏辉、崔灿、涂晓昱
2025 年 1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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