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6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拟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黄宏辉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崔灿先生和叶云开先生已参加并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课程培训。上述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黄宏辉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获得副教授职称;崔灿先生具备较丰富的凝聚态物理、光伏材料与器件研究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材料物理与化学专业博士学位,担任浙江理工大学物理系教授;叶云开先生具备较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法律职业资格;上述 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皆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常州时创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
2025 年年 1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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