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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13 19:56:36 股吧网页版
诺诚健华: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关于与西湖大学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与科研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14


A 股代码:688428 A 股简称:诺诚健华 公告编号:2025-016
港股代码:09969 港股简称:诺诚健华

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

关于与西湖大学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与科研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诚健华”)的全资子公司北京诺诚健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诺诚健华”)与西湖大学
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与《科研合作协议》,双方将就
创新药物研发、平台共建、人才培养及成果转化等方面建立合作(以下简称“本事项”或“本次关联交易”)。

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协议,北京诺诚健华对共同开展的创新药物研发项目提供前期资金支持,并基于项目进展支付里程碑付款,合计不超过 5,400万元人民币,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2025 年 5 月 13 日,北京诺诚健华与西湖大学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与
《科研合作协议》,双方将就创新药物研发、平台共建、人才培养及成果转化等方面建立合作。

公司非执行董事施一公博士为西湖大学校长,西湖大学为公司的关联人,本次协议签订构成关联交易。

若本次关联交易发生,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将超过3,000 万元人民币,但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的 1%。

根据适用的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协议签订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非执行董事施一公博士为西湖大学校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认定西湖大学为公司关联人。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

名称 西湖大学

负责人 施一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30100MB11284955

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石龙山街18号

举办单位 杭州市西湖教育基金会

开办资金 586,175.76 万元

登记管理机关 杭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开展基础性、前沿性科学技术研究,
宗旨和业务范围 着重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研究生教育、
科学研究、本科生教育。

三、关联交易的价格情况

本次项目合作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由公司对共同开展的创新药物研发项目提供前期资金支持,并基于项目进展支付里程碑付款,合计不超过 5,400 万元人民币。双方的合作模式、合作费用符合校企之间研发项目合作的惯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基于“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同创新、互利共赢”等原则,充分发挥甲乙双方各自优势,双方就创新药物研发、平台共建、人才培养及成果转化等方面建立合作。在合作过程中,双方将定期对合作进展及成效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进一步拓展合作范围。

五、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协议主体

甲方:北京诺诚健华

乙方:西湖大学

(二)合作目标

1、双方基于“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同创新、互利共赢”等原则,充分发挥甲乙双方各自优势,在创新药物研发、平台共建、人才培养及成果转化等方面建立合作;

2、形成可复制的产学研合作模式,为后续深度合作奠定基础。

(三)合作内容

在创新药物研发、平台共建、人才培养及成果转化等方面建立合作。公司将借助西湖大学在创新领域的科研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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