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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29 17:33:38 股吧网页版
康为世纪: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30


证券代码:688426 证券简称:康为世纪 公告编号:2025-037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为世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医疗器械及生物检测试剂产业化项目”已经结项,近日,公司办理完成了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相关情况具体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 年 9 月 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03 号)核准,公司向社
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329.0278 万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48.98 元,此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4,075.78万元,扣除所有股票发行费用人民币 8,645.43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5,430.36 万元。前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于 2022 年 10 月 20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749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二、募集资金管理及专户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管理,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募集资金的投向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和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生命科学园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名称 账号 状态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 16280188000190271 本次注销
份有限公司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15515888899998 正常使用
份有限公司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 403010100100596910 正常使用份有限公司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医636968447 正常使用
份有限公司 药高新区支行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名称 账号 状态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中信银行泰州新区支行 8110501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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