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9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震有科技”)于 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分为两项子议案,其中关联委员在涉及自身薪酬情况相应的子议案中进行了回避表决,同意将该项
议案直接递交董事会审议。2025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
会议,审议了《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对该议案两项子议案分别进行回避表决,第四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获审议通过,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因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未形成有效决议,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盈利状况等实际经营情况,并参考地区及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制定了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第四届董事(含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1、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适用期限与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董事任期一致。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适用期限与公司第四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一致。
三、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按年发放,标准为每人 6 万元/年(含税)。
2、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实行津贴制度,按月发放,标准为每人0.1 万元/月(含税);除津贴发放外,在公司同时担任其他职务的,其职务报酬按其实际任职的岗位薪酬规定领取。
3、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其进行考核后领取薪酬,公司不再向高级管理人员另行发放津贴。
四、组织管理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本方案,具体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监督考核。
五、其他事项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2、第四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3、第四届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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