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4 年度,作为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任职情况
胡国庆先生:1986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2016 年 7 月至今,就职于深港产学研基地(北京大学香港科技大学深圳研修院)&北京大学深圳研究院,先后从事博士后、副研究员、5G&6G 课题组组长工作;2021 年 2 月至今,担任芯天下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8 月 1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股东以及关联企业中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4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准时出席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合理运用自身专业优势和企业管理经验,以勤勉负责的态度,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讨论并提出合理且专业的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严格根据相关规定发表客观公正的意见,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本报告期应 是否连续两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出席股东会的
姓名 参加董事会 次未亲自参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加会议
胡国庆 9 9 0 0 否 3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上述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提出过异议,公司管理层能够按照决议内容落实相关工作。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恪守相关法律法规的指引,积极履行职责,共参加了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任职期间,本人始终秉持高度的责任心,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及本人任职的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所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决策程序合规、内容合理,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 2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主要审议了关于终止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优先增资权被动形成对外关联担保的事项。本人认为上述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听取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关于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项目投资情况等事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了解。同时,审阅了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年度报告、内审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重要文件资料,听取年审机构年报审计工作汇
报,并与公司审计部及年审机构进行了沟通交流,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计过程中,本人进一步加强了与年审机构沟通,持续跟进审计进度,并及时与会计师沟通初审意见,关注审计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督促年审机构按时出具审计报告,保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始终将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视为重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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