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9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
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通知已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
事会主席刘玲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股东会、职工代表大会所赋予的职责,认真履行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义务,积极参与过程监督,努力维护股东权益和公司利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董事会在总结 2024 年经营情况和分析 2024 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结合
公司 2025 年度经营目标、战略发展规划等,制定公司《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客观、合理,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资金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拟定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
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能够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客观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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