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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8-03 17:44:33 股吧网页版
恒烁股份: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8-04


证券代码:688416 证券简称:恒烁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4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7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6 年 8 月 3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根据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期末
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79,296,472.20 元,盈余公积 17,941,520.46 元,资本公积1,462,884,750.61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 17,941,520.46 元和资本公积 261,354,951.74 元,两项
合计 279,296,472.20 元用于弥补母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累计亏损。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二、需要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中“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司应自股东会作出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决议之日起三十日内通知债权人或向社会公告”之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将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相关约定继
续履行。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效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需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有效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根据本通知规定申报债权。

1.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 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即 2026 年 8 月 4 日至 2026 年 9 月
17 日(9:30-11:30;13:3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 申报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天水路与太和路交口西北庐阳中科大校友企业创新园 11 号楼

3. 联系人:证券部

4. 联系电话:0551-65673252

5. 邮政编码:230041

6. 电子邮箱:Zbitsemi@zbitsemi.com

7.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8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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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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