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2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烁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或“首发”)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恒烁股份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7月12日出具了《关于同意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5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660,000股,并于2022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82,637,279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4,627,89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8,009,385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限售股份数量为17,692,956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东为2名,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占公司现有股本总数的21.32%。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6年3月2日起上市流通。(因2026年2月28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61,977,279 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82,637,279股。公司上市后,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公司已完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公司股本总数由82,637,279股增加至82,929,413股。
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公司已完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公司股本总数由82,929,413股增加至83,005,689股。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承诺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XIANGDONG LU 作出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对于本人基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2)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将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且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锁定期届满后 24 个月内,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如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发行人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
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4)锁定期届满后 4 年内,在本人作为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首发前持有的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所持发行人首发前股份总数的 25%,且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发前股份。
(5)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人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