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作为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切实对容诚在 2024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12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552 人,其中 78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
(二)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4 年 5 月 24 日
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依据《审计业务约定书》,容诚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其
他执业规范,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以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展开审计工作。在此过程中,容诚还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了详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全面审计,容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严格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均能公允反映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时,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在各个方面都维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最终,容诚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期间,容诚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保持密切沟通,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以及初审意见等关键内容进行了充分交流。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选聘文件制定:2024 年 2 月 26 日,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 2024 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文件的议案》。审计委员会严格审查后认定,选聘文件中的评价要素与具体评分标准,不仅严格遵循《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更紧密贴合公司实际运营状况,为后续选聘工作筑牢合规基础。
2、续聘决策推进:2024 年 4 月 25 日,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严格依照审计委员会审定的《2024 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文件》,合规推进续聘流程。经全面了解、深入审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并详细查阅其基本情况、资格证照、诚信记录等信息后,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专业审计能力突出。在过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始终坚守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能精准、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出色履行审计机构职责。基于此,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聘任容诚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3、审计计划沟通:2024 年 12 月 27 日,公司以线上会议形式召开 2024 年
报审计计划沟通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负责公司年报审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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