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5 18:02:47 股吧网页版
恒烁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贺宇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6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作为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任职期间内我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详细了解公司的运作情况,认真负责地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家作用和监督职能,切实地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规范、稳定、健康地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现将本人在 2024 年任职期间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贺宇,男,1971 年生,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青年思想教育专业学士,北
京大学宪法行政法专业行政法学硕士。1994 年 8 月-1996 年 8 月,工作于沈阳化
工学院,任教师;1996 年 9 月至 1999 年 7 月,北京大学读书;1998 年 8 月-1999
年 12 月,工作于中信律师事务所,任律师;2000 年 1 月-2005 年 6 月,工作于
北京市硕丰律师事务所,任律师;2005 年 6 月-2007 年 8 月,工作于北京市理和
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律师;2007 年 8 月-2012 年 10 月,工作于北京市铭泰
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律师;2012 年 11 月至今,工作于北京安杰律师事务所(已更名为北京安杰世泽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律师,并于 2021 年 1 月被派北京安杰世泽(海口)律师事务所执业;2020 年 5 月至今,担任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7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 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召集人,在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中担任委员。

(三)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我
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和1次股东大会。我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对上会材料进行认真审阅讨论,并根据自身的专业知识对相关议案提出建议和意见,报告期内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大会情况

独立董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席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次数
事姓名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数 亲自出席会议

贺宇 7 7 0 0 0 1

2024年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充分和公司及相关人员沟通,细致研读会议资料,利用自身专业知识,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并做出决议,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利,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报告期内,我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的事项,各次董事会会议均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的委员,报告期任职期间内,我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要求,积极出席专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

专门委员会名称 报告期任职期间内召开会议次数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