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2-12 11:49:30 股吧网页版
解禁首波减持潮!海博思创多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拟套现,去年前三季度经营现金流为负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K图 688411_0

  2月11日,海博思创(688411)发布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根据公告,清控银杏南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清控银杏”)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385,7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8%;银杏自清(天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银杏自清”)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50,1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9%。

  清控银杏、银杏自清与北京银杏天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银杏天使”)、西藏龙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龙芯”)系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353,6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7%。据海博思创2025年三季报,银杏天使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因合伙期限即将届满,清控银杏和银杏自清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068,56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15%。

  其中,清控银杏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510,74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84%;银杏自清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557,82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1%。

  北京腾业创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腾业创新”)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102,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5%;宁波启迪腾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启迪腾业”)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8%。

  腾业创新及启迪腾业系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302,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3%。据海博思创2025年三季报,腾业创新为公司第三大股东。

  因自身资金需求,腾业创新和启迪腾业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772,94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8%。

  其中,腾业创新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72,94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0%;启迪腾业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6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89%。

  苏州启明融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启明融合”)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416,7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1%;QM10 Limited(以下简称“QM10”)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416,7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1%。

  启明融合及QM10系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833,5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2%。据海博思创2025年三季报,启明融合、QM10分别为公司第七、第八大股东。

  因自身资金需求,启明融合和QM10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561,27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87%。

  其中,启明融合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918,39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1%;QM10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642,87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6%。

  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6年1月27日上市流通。

  资料显示,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是电化学储能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为传统发电、新能源发电、智能电网、终端电力用户等“源-网-荷”全链条行业客户提供全系列储能系统产品,提供储能系统一站式整体解决方案。

  业绩方面,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79.13亿元,同比增长52.23%;归母净利润6.23亿元,同比增长98.65%;扣非净利润5.61亿元,同比增长80.9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02亿元。

  海博思创表示,净利润增长主要系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使得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出现大幅增长。

  来源:读创财经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