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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19 17:55:13 股吧网页版
海博思创: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20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
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博思创”或“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12月1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869号),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4,432,537股,并于2025年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177,730,148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42,080,7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94%,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5,649,4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6%。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对应限售股股东38名,股份数量为94,640,7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2.55%。其中,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数量为4,435,000股,对应限售股股东1名;除战略配售限售股外,首发部分限售股数量90,205,722股,对应限售股股东37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上述股份锁定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6年1月27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177,730,148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42,080,723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5,649,425股。

(二)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符合行权条件的84名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数量为2,362,344股,因行权所获股票自行权日起3年内不得减持。行权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77,730,148股变更为180,092,492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44,443,067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5,649,425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除上述情形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其他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对其持有的股份所作相关承诺如下:

(一)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银杏天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1.本合伙企业所持公司股份系为本合伙企业实际持有、合法有效,不存在委托持股、委托投资、信托等情况,本合伙企业所持公司股份未设置任何质押、查封等权利限制,亦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益,本合伙企业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权益纠纷。

2.自公司股票首发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本合伙企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本合伙企业具体情况等,确定是否减持及减持股份数量。本合伙企业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4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等多方面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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