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1
证券代码:688401 证券简称:路维光电 公告编号:2025-089
转债代码:118056 转债简称:路维转债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路维转债”开始转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转股价格:32.70元/股
转股起止日期:2025年12月17日至2031年6月10日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79号)同意,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615,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6,150,000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15,000,000.00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7,844,414.0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7,155,585.94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即2025年6月10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余额由主承销商包销。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5〕154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61,5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5年7月10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路维转债”,债券代码“118056”。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路维转债”自2025年12月17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二、“路维转债”转股的相关条款
(一)发行规模:人民币61,500万元
(二)票面金额:100元/张
(三)票面利率:第一年0.2%、第二年0.4%、第三年0.8%、第四年1.0%、第五年1.6%、第六年2.0%
(四)债券期限:6年,自2025年6月11日起,至2031年6月10日止
(五)转股期起止日期:发行结束之日(2025年6月17日,T+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5年12月17日,非交易日顺延)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31年6月10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六)转股价格:32.70元/股
三、转股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可转债代码和简称
可转债代码:118056
可转债简称:路维转债
(二)转股申报程序
1、转股申报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报盘方式进行。
2、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路维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本公司股票。
3、可转债转股申报单位为手,一手为1,000元面额,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转股时不足转换1股的可转债部分,本公司将于转股申报日的次一个交易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资金兑付。
4、可转债转股申报方向为卖出,价格为100元,转股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单。
报,按实际可转债数量(即当日余额)计算转换股份。
(三)转股申报时间
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即2025年12月17日至2031年6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申报转股,但下述时间除外:
1、“路维转债”停止交易前的可转债停牌时间;
2、公司股票停牌时间;
3、按有关规定,公司申请停止转股的期间。
(四)转债的冻结及注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减(冻结并注销)可转债持有人的转债余额,同时记增可转债持有人相应的股份数额,完成变更登记。
(五)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和所享有的权益
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无限售条件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六)转股过程中的有关税费
可转债转股过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