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09
证券代码:688401 证券简称:路维光电 公告编号:2025-037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发行基本信息
可转债代码 118056 可转债简称 路维转债
可转债扩位简称 路维转债
原股东配售代码 726401 原股东配售简称 路维配债
转债申购代码 718401 转债申购简称 路维发债
发行日期及时间 (2025 年 6 月 11 日)(9:30-11:30,13:00-15:00)
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6 月 10 日 原股东缴款日 2025 年 6 月 11 日
摇号中签日 2025 年 6 月 12 日 发行价格 100.00 元
发行总金额 61,500万元 原股东可配售量 615,000手
转债申购上限 1,000手
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维光电”、“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主承销商”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8 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7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上证发〔2025〕47 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南第 2 号—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与上市业务办理》(上证函〔2021〕323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
销业务指南第 4 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备案(2025 年 3 月修订)》(上证
发〔2025〕42 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路维转债”)。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5 年 6 月
10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参与本次发行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布的《实施细则》。
一、投资者重点关注问题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1、原股东优先配售特别关注事项
(1)原股东优先配售均通过网上申购方式进行。本次可转债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证券,不再区分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原则上原股东均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通过网上申购的方式进行配售,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统一清算交收及进行证券登记。原股东获配证券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证券。
本次发行没有原股东通过网下方式配售。
本次可转债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认购及缴款日(T 日),所有原股东(含限
售股股东)的优先认购均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11
日(T 日)9:30-11:30,13:00-15:00。配售代码为“726401”,配售简称为“路维配债”。
(2)原股东实际配售比例调整。本公告披露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比例 0.003201手/股为预计数,实际配售比例将根据可配售数量、可参与配售的股本基数确定。若至本次发行可转债股权登记日(T-1 日)公司可参与配售的股本数量发生变化导致优先配售比例发生变化,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申购日(T 日)前(含)披露原股东优先配售比例调整公告。原股东应按照该公告披露的实际配售比例确定可
转债的可配售数量,请投资者于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仔细核对其证券账户内“路维配债”的可配余额,作好相应资金安排。
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该笔认购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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