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08 15:32:24 股吧网页版
路维光电:路维光电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09


证券代码:688401 证券简称:路维光电 公告编号:2025-037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发行基本信息

可转债代码 118056 可转债简称 路维转债

可转债扩位简称 路维转债

原股东配售代码 726401 原股东配售简称 路维配债

转债申购代码 718401 转债申购简称 路维发债

发行日期及时间 (2025 年 6 月 11 日)(9:30-11:30,13:00-15:00)

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6 月 10 日 原股东缴款日 2025 年 6 月 11 日

摇号中签日 2025 年 6 月 12 日 发行价格 100.00 元

发行总金额 61,500万元 原股东可配售量 615,000手

转债申购上限 1,000手

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维光电”、“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主承销商”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8 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7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上证发〔2025〕47 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南第 2 号—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与上市业务办理》(上证函〔2021〕323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
销业务指南第 4 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备案(2025 年 3 月修订)》(上证
发〔2025〕42 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路维转债”)。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5 年 6 月
10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参与本次发行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布的《实施细则》。
一、投资者重点关注问题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1、原股东优先配售特别关注事项

(1)原股东优先配售均通过网上申购方式进行。本次可转债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证券,不再区分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原则上原股东均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通过网上申购的方式进行配售,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统一清算交收及进行证券登记。原股东获配证券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证券。

本次发行没有原股东通过网下方式配售。

本次可转债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认购及缴款日(T 日),所有原股东(含限
售股股东)的优先认购均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11
日(T 日)9:30-11:30,13:00-15:00。配售代码为“726401”,配售简称为“路维配债”。

(2)原股东实际配售比例调整。本公告披露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比例 0.003201手/股为预计数,实际配售比例将根据可配售数量、可参与配售的股本基数确定。若至本次发行可转债股权登记日(T-1 日)公司可参与配售的股本数量发生变化导致优先配售比例发生变化,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申购日(T 日)前(含)披露原股东优先配售比例调整公告。原股东应按照该公告披露的实际配售比例确定可
转债的可配售数量,请投资者于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仔细核对其证券账户内“路维配债”的可配余额,作好相应资金安排。

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该笔认购无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