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切实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4 年度的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27 日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 755 号 25 层
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截至 2024 年末合伙人 112 人,注册会计师 553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85 人。
2024 年,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6.83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
为 4.7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2.04 亿元。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72 家,
主要行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为 0.81 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47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考虑现有业务状况和对未来审计服务的需求,分别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 年 12 月 23 日召开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改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工作情况
根据《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和内控审计的资质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
2、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2024 年年度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就审计计划、独立性、重点关注事项、审计工作完成情况等相关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并就其重点关注事项与会计师沟通交流。
三、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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