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03
关于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云光”或“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凌云光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6年1月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8号)同意注册,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528.2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2,545.2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982.96万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6年2月1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26〕6-17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本次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及公司《关于调减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9),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资金额 调整前拟使用募集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
资金金额 资金投资金额
1 收购 JAI 100%股权 78,719.53 78,500.00 69,528.20
合计 78,719.53 78,500.00 69,528.20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的基本情况
根据《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及2024年11月14日披露的《关于收购JAI公司股权的公告》《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司通过北京凌云光智能视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凌云光”)及全资孙公司SINGPHOTONICS SMART VISION PTE.LTD.以现金形式收购由JAI GROUP HOLDING ApS控制的JAI A/S的99.95%股权(其中4.38%为库存股)及少数股东持有的0.05%的股权。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凌云光提供合计不超过收购JAI公司股权交易价款总额即预计1.03亿欧元的连带责任担保。综上,北京凌云光是本次实施“收购JAI 100%股权”的实施主体。
公司于2026年2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北京凌云光作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购JAI 100%股权”的实施主体,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66,982.96万元一次或分批向北京凌云光提供无息借款用于上述项目。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36个月(含36个月),后续将视项目实施情况,可提前还款或到期续借。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借款仅限用于实施收购JAI 100%股权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且该等借款将存放于董事会同意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并签署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本次提供借款事项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
件,具体事项操作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四、本次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北京凌云光智能视觉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MADWYB……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