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8
证券代码:688400 证券简称:凌云光 公告编号:2025-094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第四次股份回购实施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全票通过了《关于延长第
四次股份回购实施期限的议案》,对第四次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 6 个月,延期
至 2026 年 5 月 28 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为自 2024 年 11 月 29 日至 2026 年 5 月
28 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1 月 23 日,公司完成首次回购计划,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2,523,267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5444%,使用资金总额 59,997,038.89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
2024 年 8 月 13 日,公司完成第二次回购计划,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3,480,7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7510%,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992,936.01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4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完成第三次回购计划,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2,563,58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5531%,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978,528.99 元(不
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披露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第三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4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第四次股份回购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启动第四次回购,以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回购价格拟不超过人民币 35.00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1 月 29 日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第四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因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35.0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4.98 元/股(含)。具
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6 月 16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2025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第四次回购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四次回购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高于人民币 34.98 元/股(含)调整为不高于人民币 52.00 元/股
(含)。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9 月 20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调整第四次回购计划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二、回购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 305,268 股,占公司总股本 46,097.67 万股的比例为 0.0662%,回购
成交的最高价为 38.35 元/股,最低价为 28.49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996,182.16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延期的审议程序
上述股份回购原定的期限将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届满,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
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在综合考虑经济环境、证券市场变化、公司资金状况
以及股份回购进展等因素后,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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