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0
证券代码:688400 证券简称:凌云光 公告编号:2025-090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2 月 10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规定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发行”)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测算
(一)主要测算假设及前提条件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主要基于以下假设条件:
(1)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公司经营环境以及证券市场情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于2026年6月末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股票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对本次发行实际完成时间的判断,本次发行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以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9,528.20万元,不考虑扣除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根据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结果、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假设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4,600.00万股,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46,097.67万股为基础进行测算。测算时仅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如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股利分配、股票回购等其他可能产生的股权变动事宜)导致后续股本发生的变化。上述发行股份数量仅为估计值,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最终发行股票数量;
(5)假设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与2024年度持平;
(6)假设公司202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
情景1:假设公司2026年度扣非前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较2025年度增长10%;
情景2:假设公司2026年度扣非前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较2025年度保持不变;
情景3:假设公司2026度扣非前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较2025年度下降10%;
(7)基于谨慎性原则,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的影响;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不代表对公司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公司测算了2026年度不同净利润增长假设条件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2025 年度 2026 年度
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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