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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8 21:54:28 股吧网页版
凌云光: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688400 证券简称:凌云光 公告编号:2025-040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进一步优化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经营层管理结构,结合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具体情况情况如下: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任情况

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总经理助理印永强先生、庄涂城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印永强先生、庄涂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助理一职,两人辞职后均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印永强先生、庄涂城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庄涂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印永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529.14 万股,其辞任后将继续遵守法律法规关于离任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的规定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做的承诺。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经总经理姚毅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后,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黄聪良先生、张慧敏女士为公司总经理助理,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黄聪良先生、张慧敏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三、其他说明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变动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相关工作已实现妥善交接。印永强先生、庄涂城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经营和发展付出了辛勤的努力,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黄聪良先生,1980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哈尔滨工
程大学应用电子技术专业学士。2006 年 2 月至 2022 年 1 月,历任华为技术有限
公司巴西企业网部长、企业 BG 数据中心产品销售部长;2022 年 2 月至 2023 年
3 月,任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腾讯云北区经理;2023 年 5 月加入凌云光,目前,任智能视觉器件事业部总经理。

黄聪良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慧敏女士,1984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内蒙古科
技大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士。2007 年 7 月至 2009 年 9 月,任富士康精
密电子(太原)有限公司产工(PE),2009 年 9 月至 2018 年 4 月,任金风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部部长,2018 年 4 月至 2018 年 11 月,任锋电能源能
源技术有限公司运营总监,2018 年 11 月加入凌云光,目前,任供应链总经理。
张慧敏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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