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人”)作为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特新材”或“公司”)的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对赛特新材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到账时间
1、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967 号文同意,本公司于 2020
年 2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24.1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8,24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
额为 42,310.15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2 月 5 日到账。上述资金到位情
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361Z0011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20 年 6 月,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给予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的承销费 429.25 万元(扣除增值税后)的折让,公司上市募集资金净额变更为 42,739.3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变动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容诚专字[2020]361F0213 号《审计报告》审验。
2、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22 号)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227 号)核准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4,42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44,200.00 万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
人民币 811.2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3,388.80 万元。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
报告》(容诚验字[2023]361Z0045 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
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已
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对募集资
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二)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
币 0.00 万元,具体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 目 金额(万元)
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 43,178.49
加:兴业证券折让的承销费 429.25
减:以超募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902.74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35,841.82
减: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2,400.32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1,302.69
减:手续费及其他经营支出 37.86
减:募投项目结项转出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