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弦电气”或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42 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2021年 4 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5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292.50 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发行登记费等其他交易费用共计 4,549.25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9,743.25 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出具《验资报告》(信
会师报字[2021]第 ZI10285 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29,743.25
减:以前年度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649.78
减:累计直接以募集资金投入的募投项目支出总额 18,625.60
减:本年度购买理财产品尚未赎回金额 8,000.00
减:节余募集资金转出 2,030.76
加:以前年度募集资金理财产品累计收益金额 926.06
加:本年度募集资金理财产品收益金额 263.36
加:以前年度存款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410.41
加:本年度存款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30.85
募集资金余额 2,067.79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投向变更、管理与监督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确保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依据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关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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