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成立
于 1992 年,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杭州市上城区新业
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首席合伙人为高峰先生。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 116 人,注册会计师 694 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289 人。上年度(2023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0 家,审计收费总额 15,494 万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5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 2024 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经评估,近一年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 年12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
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审计准则要求,就审计工作范围、审计方案和计划、年报审计要点及风险评估程序、总体审计结论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 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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