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688393 证券简称:安必平 公告编号:2025-015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89 号),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30.56 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71,327.0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7,332.49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3,994.55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年 8 月 14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5523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20 年使用募集资金 18,267.83 万元,2021 年使用募集资金 14,819.65 万元,
2022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0,958.23 万元,2023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5,197.63 万元,
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3,053.39 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均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41,298,573.99 元,
其中募集资金账户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余额为5,298,573.99 元,购买定期存款产品及理财产品余额 136,000,000.00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及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所签订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41,298,573.99 元,
其中存储于 5 个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5,298,573.99 元,购买定期存款产品及理财产品余额 136,000,000.00 元。
1.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元)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平架支行 3602090729200396078 5,031,331.49
2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9550880218297800265 2,411.00
序号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元)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 667873537223 36,647.80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支行 44050147090100001377 26,016.09
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学城支行 3602090729200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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