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吴红日作为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本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以及《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重要决策中尽职尽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发挥了独立董事的应有作用,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吴红日先生,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1998 年毕业于湖南大学财务管理专业。1998 年 7 月至 2007 年 3 月,曾先后
任职于联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巨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2007 年 3 月至 2016 年 9 月,曾任职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投
资银行委员会副总裁、高级副总裁、总监、执行总经理;2013 年作为保荐人主持负责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吸收合并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上
市项目;2016 年 10 月至 2020 年 4 月,曾任职于卡博特高性能材料(深圳)有
限公司(原深圳市三顺中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0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具备《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的任职要求和独立性,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与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5 次董事会和 1 次股东大会,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
会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大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会的次数
加会议
吴红日 5 5 0 0 否 1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召开前,本人详细阅读了会议相关资料,对会议相关审议事项进行较为全面的调查和了解,并在必要时向公司问询,依据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了表决权,对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报告期内召开次数 应参加次数 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战略委员会 1 1 1 0
提名委员会 1 1 1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1 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3 3 0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上述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保持良好的沟通和交流,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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