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吴翔作为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本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以及《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重要决策中尽职尽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发挥了独立董事的应有作用,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吴翔先生,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1991 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1991 年 1 月至 1996 年 7 月曾担任江西财
经大学经济法教师。1996 年 8 月至 2004 年 1 月曾先后任职于广东经纶律师事务
所、广东民生康田律师事务所,2004 年 2 月至今任职于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现任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职务。2020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具备《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的任职要求和独立性,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与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5 次董事会和 1 次股东大会,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
会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大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会的次数
加会议
吴翔 5 5 0 0 否 1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召开前,本人详细阅读了会议相关资料,对会议相关审议事项进行较为全面的调查和了解,并在必要时向公司问询,依据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了表决权,对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报告期内召开次数 应参加次数 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提名委员会 1 1 1 0
审计委员会 4 4 4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1 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3 3 0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上述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保持良好的沟通和交流,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本人充分利用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考察和沟通,公司及时提供各项资料和信息,并准确传递,为我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通畅的沟通,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了解公司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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