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成立
于 1992 年,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杭州市上城区新业
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首席合伙人为高峰先生。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 116 人,注册会计师 694 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289 人。上年度(2023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0 家,审计收费总额 15,494 万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5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
年 4 月 12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4 年 12 月 16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
及项目经理进行审前沟通,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5 年 2 月 20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经理进行初审后沟通,对 2024 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5 年 4 月 1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以现场
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 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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