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2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本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杨晓伟先生,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
研究员。2011 年 9 月至 2014 年 11 月任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工学院博士后;
2014 年 12 月至 2020 年 5 月任同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员;2020 年 6
月至今任上海交通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研究员;2021 年 11 月至 2024 年 10 月,
任安徽晟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10 月至今,任上海薪和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1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没有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任何关于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所要求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履职期间,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履职概况
(一) 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 亲自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本年参加股东
姓名 次数 次数 次数 参加会议 大会次数
杨晓伟 10 10 0 否 4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和 4 次股东大会,本人按照规定出席
了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充分了解,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没有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本人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以独立、客观、审慎的态度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并发表相应的意见,为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发挥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 参加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以及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要求,召集或参加了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并为公司重大事项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有效提升公司科学治理水平。
(三) 与公司审计部及外部审计团队沟通协作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审计部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
全及执行有效性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年度审计重点工作及进展情况进行了了解和沟通,对外部审计机构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进行了有效监督。
(四) 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本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机会进行现场考察,加强对公司业务发展现状、市场开拓以及后续工作安排等情况的了解。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与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秘书及人事行政部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重大事项提供合理化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同时,本人还通过现场走访、电话沟通等方式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沟通,及时掌握公司运行动态,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提醒公司防范相关风险。
在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管理层积极与我保持沟通,使我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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