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7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陈凌云,作为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原任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就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4 年度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履职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陈凌云,1979 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副教授职称,2000 年7 月毕业于福州大学,获学士学位;2003 年 1 月毕业于福州大学会计系,获硕士
学位;2006 年 7 月毕业于厦门大学会计系,获博士学位。2006 年 7 月至 2012
年 7 月供职于北京工商大学担任会计系教师;2012 年 8 月至今任东华大学教授,
2020 年 6 月至 2024 年 4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不是公司前十大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本人具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拥有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故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4 年度,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出席了公司股东大会,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并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在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无异议。参会情况具体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
独立董 会情况
事姓名 应 参 加 亲 自 出 以 通 讯 委 托 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大
董 事 会 席次数 方 式 参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会的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陈凌云 2 2 0 0 0 否 2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担任相应职务并开展工作。共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利用自身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对相关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查,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了重要意见和建议,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间,本着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本人的专业作用,与公司内部审计部及外部审计机构及时进行沟通,保证公司财务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出席股东大会,重点关注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发挥独立董事在监督和中小投资者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
(四)现场考察情况
任职期间,本着独立勤勉,诚信履职的态度,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此外,本人通过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积极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行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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