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9
证券代码:688389 证券简称:普门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5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以
现场会议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
已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
事长刘先成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董事 9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1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20.304 元/份调整为 20.022 元/份,2022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9.304 元/份调整为 19.022 元/份,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20.719 元/份调整为 20.437 元/
份,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3.80 元/份调整为 13.518元/份。因此,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6 票回避。关联董事刘先成、
胡明龙、曾映、李大巍、项磊、王红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采用员工自主行权方式的行权期已经届满,66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股票期权 3,474,374份在可行权期限内未行权,董事会同意注销在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期限内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3,474,374 份;鉴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10 名已离职,董事会同意取消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10 名离职激励对象的激励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684,000 份(不含第二个行权期届满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鉴于 2024 年公司层面业绩完成情况介于触发值至目标值之间,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为 80%,根据《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 56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因未完全达到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部分股票期权合计 791,200份进行注销。综上所述,董事会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6 票回避。关联董事刘先成、
胡明龙、曾映、李大巍、项磊、王红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董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其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合法有效,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根据《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
本次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期、行权条件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 56 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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