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元科技”或“公司”或“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信证券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1、保荐人制定了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明确了现场检查的工作要求。
2、保荐人已与公司签订保荐协议,该协议已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3、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通过与公司的日常沟通、现场回访等方式开展
持续督导工作。在现场集中工作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8 日-4 月 11 日。远程搜集并
审阅相关资料检查方式覆盖 2025 年 2 月至 2025 年 5 月的时间段。
4、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根据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具体内容包括:
(1)查阅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三会会议材料;
(2)查阅公司财务管理、内部审计等内部控制制度,查阅公司 2024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等文件;
(3)查阅会计师出具的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关于 2024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发行人资金情况的专项报告;
(4)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文件和决策程序文件、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明细账、会计师出具的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5)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6)对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公开信息查询;
(7)查询公司公告的各项承诺并核查承诺履行情况;
(8)通过公开网络检索、舆情监控等方式关注与发行人相关的媒体报道情况。
二、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经核查,发行人存在下述问题:
(一)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超期
保荐机构在前期进行 2023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公司存在募集
资金现金管理超期的情况,相关事项已在公司 2024 年 4 月 25 日《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中披露,具体为: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
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7 亿元(包含本数)的 2021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在使用上述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实施现金管理时,存在一笔在授权期限内实施的协定存款未在授权期限到期时及时赎回的情况,公司发现后已及时赎回,未对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未实质损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的利益。2024 年 3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补充确认了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保荐机构已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募集资金建设延期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对 2021 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铜箔表面处理系统及相关信息化和智能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 2024 年 6 月延期到 2026 年 12 月,并对其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将调整后计划购置的设备调配至另一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江西嘉元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同时将公司 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江西嘉元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2 万吨电解铜箔项
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 2024 年 9 月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上述募投
项目延期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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