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底公告撤回增发申请,原因是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已不再满足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报条件。请问此项终止,之前已经支付的中介费用是多少,是否形成损失?
泛亚微透: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简易程序定增项目所支付的相关中介费用已计入管理费用科目中的聘请中介机构费,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简易程序定增项目所支付的相关中介费用已计入管理费用科目中的聘请中介机构费,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来自 上证e互动)
答复时间 2025-05-07 13: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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