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025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现场方式
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通过微信、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
独立董事,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名。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沈金涛先生担任会议召集人并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公
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资料,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并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后,经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本次分红方案平衡了公司当前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投入、股东短期现金分红回报与中长期回报,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兼顾了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合理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提交该议案至公司股东会审议。因此,我们对该事项表示同意,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4 年度
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的发表审计意见,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 1 年。
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关联交易额度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规定、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对该事项表示同意,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根据《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相关规定,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为以 2021年公司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72%。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4 年的净利润为 9,915.70 万元,
比 2021 年增长 49.34%,未达到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归
属期“2024 年度净利润增长不低于 72%的绩效考核指标,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
五、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不
符合归属条件,公司拟作废处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69,600 股,符合相关规定。
六、审议通过《关于撤回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自 2023 年年度股东会至今,公司董事会、管理层
与相关中介机构一直共同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由于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已不再满足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报条件,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行业发展、公司战略及业务情况,经审慎研究,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
特此决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的签字页)
出席会议独立董事签名:
沈金涛
陈 强
钱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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