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9 17:04:08 股吧网页版
泛亚微透:泛亚微透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沈金涛)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30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4年的工作中,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诚信和勤勉的态度,以关注和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为宗旨,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负责地参加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详细了解了公司的运作情况,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要求,现将一年的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沈金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常州分所合伙人,本公司第三届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所要求的独立性。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也没有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六次董事会会议,三次股东会,五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二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一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及一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和专业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
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议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董事 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 亲自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加董事会 席次数 式参加次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加会 会的次数
次数 数 议

沈金涛 6 6 0 0 0 否 3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4年,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积极组织审计委员会会议,年内共组织召开5次审
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查和讨论。
听取内部审计部的工作汇报,查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及经营数据,及时了解、掌
握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就相关监管重点进行特别关注,监
督并促进公司合规运作。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024年共参加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主要审核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
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必要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
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
决结果。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
性和客观性。

2024年共召开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主要审议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及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
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探讨和交流,共
同推动审计工作的全面、高效开展。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与参会的中小投……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