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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25 15:32:03 股吧网页版
新益昌: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26


关于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书

中国广东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1、12 楼 邮编:518038

电话(Tel):(0755)88265288 传真(Fax):(0755)88265537

目 录

释 义...... 2

第一节 律 师 声 明...... 4

第二节 正 文...... 6
一、公司实行本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6
二、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及其合法合规性...... 7
三、本激励计划的拟订、审议、公示等程序...... 18
四、激励对象的确定及其合法合规性...... 19
五、本激励计划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 20
六、公司是否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21
七、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 21
八、关联董事的回避表决情况...... 21
九、结论性意见...... 22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内,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公司 指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激励计划 指 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第二 指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
类限制性股票 分次获得并登记的本公司股票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含分公司及子
激励对象 指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骨干员工及董事
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授予价格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时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获得公
司股份的价格

有效期 指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
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

归属 指 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公司将股票登记
至激励对象账户的行为

归属日 指 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获授股票完成登
记的日期,必须为交易日

归属条件 指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设立的,激励对象为获得激励股票所需
满足的获益条件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监管指南 4 号》 指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
露》

《公司章程》 指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激 励 计 划 ( 草 指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案)》 (草案)》

《考核管理办法》 指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仅就本法律意见书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
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信达 指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信达律师/经办律师 指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参与本激励计划的经办律师

本法律意见书 指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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