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4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益昌”、“上市公司”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负责新益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号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 保荐人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
1 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
划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保荐人已与新益昌签订《承销及保荐
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
2 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 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
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 交易所备案
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人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
3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 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新益昌
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业务情况,对新益昌开展了持续督导
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 2024 年,新益昌在持续督导期间未
4 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 发生按有关规定需保荐人公开发表
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 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
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
5 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2024 年,新益昌在持续督导期间未
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
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序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督导新益昌
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
6 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
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
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 保荐人督促新益昌依照相关规定健
7 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
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 司治理制度,督导董事、监事、高级
为规范等 管理人员遵守行为规范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 保荐人对新益昌的内控制度的设计、
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 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新益昌的
8 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 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
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 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
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行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 保荐人督促新益昌严格执行信息披
9 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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