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方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益方生物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4 月 1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益方生
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82 号),同意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 115,000,000 股,并于 2022 年 7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
完成后总股本为 575,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475,506,983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9,493,017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 42 个月。限售股东 5 名,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160,715,19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7.7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8 月 2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2-002)。上述限售股将于 2026 年 1 月 26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自本次上市流通
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归属登记,合计归属 3,348,491 股股份,导致公司总股本由 575,000,000 股变更为 578,348,491 股。除此之外,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控股股东 InventisBio Hong Kong
Limited、YUEHENG JIANG LLC、XING DAI LLC 及当时的一致行动人 LING
ZHANG LLC 就所持公司股份锁定事宜作出承诺如下:
1、自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 个完整会计年度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第 4 个会计年度和第 5 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在公司实现盈利后,本企业可以自公司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与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届满之日中较晚之日起减持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4、若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企业减持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企业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
5、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并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6、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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